10月17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倪虹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人介紹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財政部部長助理宋其超在此次發(fā)布會上表示:“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財政部擬會同相關部門實施利用專項債收儲土地和收購存量商品房政策。這兩項政策聚焦房地產市場的堵點問題,既是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wěn)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擴大專項債支持范圍和用作項目資本金領域的重要內容,有利于促進土地市場的供需平衡,緩解地方政府和房地產企業(yè)的流動性和債務壓力,也有利于增加保障性住房來源,增進民生福祉?!?/p>
宋其超透露,下一步,財政部將加快明確政策的細則和要求,推動政策盡快落地。
進一步盤活閑置土地
財政部在近期兩次重要發(fā)布會上提及專項債,明確了擴大專項債“涉房”的適用范圍,不僅能夠收購存量房,還可以用來收儲閑置土地。
先是在10月1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加大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jié)力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新聞發(fā)布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廖岷介紹,將允許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考慮到當前各地閑置未開發(fā)的土地相對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專項債券回收符合條件的閑置存量土地,確有需要的地區(qū)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儲備項目;另外,支持收購存量房,優(yōu)化保障性住房供給。”
而在今日的發(fā)布會上,宋其超再次補充表示:“在具體操作上,關于專項債用于土地儲備,主要是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與存量土地的業(yè)主企業(yè)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妥善處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債權債務關系,合理確定專項債券項目內容和地塊范圍,及時安排債券發(fā)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債券資金的使用效益。
廣東省城鄉(xiāng)規(guī)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近年來,專項債的用途和規(guī)模不斷在擴容,比如專項債用作配租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城中村改造,現在進一步擴圍到收回存量閑置土地和用作新的土地儲備,而且可以用作相關國企或平臺推進這些工作的項目資本金。如果與專項借款結合起來,推動這些事項基本解決了資本金和貸款資金的來源,更加有利于推進存量盤活、去庫存和穩(wěn)定地價和房價,促進止跌企穩(wěn)?!?/p>
“專項債用來收購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還有很多具體的工作要明確。”李宇嘉進一步指出:“比如,財政部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閑置土地收回,需符合的是什么樣的條件。從現實情況來看,土地閑置的原因有政府原因、市場原因等多個方面,導致閑置土地處置的難度比較大。收回土地需要明確原因,完善閑置土地管理辦法,明確對收回價格的認可。對于政府原因閑置的土地到底怎么來定價,市場原因閑置的是不是可以果斷收回?另外,對于收回的主體,收回的流程,收回后的用途,怎么來償還專項債的本息?這些問題都要明確。”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
在今天的發(fā)布會上,宋其超也表示:“關于支持地方用好專項債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這項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決策、自愿實施,遵循法治化原則,按照市場化運作,在確保項目融資收益平衡的基礎上,地方可安排專項債券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這一政策將與其他相關支持政策協(xié)同發(fā)力,進一步拓寬地方的資金來源渠道,既可以有效消化存量,促進供需平衡,也有利于優(yōu)化增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jiān)陳文靜指出,此次財政部進一步明確支持地方用好專項債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地方自主決策、自愿實施,法治化、市場化運作,實現資金平衡。
根據中指監(jiān)測,今年以來,已有超40城發(fā)布了收購存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公告,8月份,武漢、重慶均有收購項目落地。但受收儲價格低、資金成本較高、收儲標的物錯配等因素影響,收儲工作整體進展較為緩慢。
陳文靜表示:“在各項資金落地執(zhí)行過程中,要加快收儲節(jié)奏,打通收儲的各項堵點依然是關鍵,比如合理設定收儲價格、放寬標的物限制、放寬收儲主體范圍、鼓勵收儲后項目先用于保租房、進一步降低資金成本以及延長資金使用年限等,各項配套政策不斷完善,有望加大存量商品房的去化力度,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對于穩(wěn)定市場預期也將產生積極作用?!?/p>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徐倩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